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8-19
1、招标条件
泊头市龙屯和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供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投资60%,企业自筹40%。项目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龙屯和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供热工程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供热范围为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和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供热面积23.14万平方米,新建一次管网长度为2789.36米,其中,泊头市龙屯新城城中村配套供热管网一次管网长度2657.36米(其中,直径为325mm管道长440米,820mm管道长2217.36米),泊头市裕康花园保障性住房配套供热管网一次管网长度132m(直径为325mm管道长132米)。
2.3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龙屯村及余庄村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工期365日历天。
2.7质保期:二年。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现金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8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8年9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人: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余庄村
联系人:钮亚静 0317-8317008
代理单位:河北华港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街
联系人:刘永慧 联系电话:0317-8313728、0317-83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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