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平江县天岳新区创新创业园建设项目(7#室内二次装饰工程)招标,现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1、因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已将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扫描件重新发送至各潜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预留的邮箱,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查收。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的“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的“备注”第3点修改为:类似项目经历和工程获奖情况加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补充通知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和资料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