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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公-安局“三所合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1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公-安局三所合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公-安局“三所合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蓝发改投〔2017〕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蓝山县公-安局“三所合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673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8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  招标范围:包括蓝山县公-安局“三所合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的施工。具体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拟任的关键岗位人员应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连续6个月(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月(含当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投标申请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无省市通报批评的重大围标串标行为,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00元);

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纸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Email:291829817@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有义务和责任自行查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无逐一通知的义务和责任,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 月 13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46-221348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份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为准),用小信封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方便唱标,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商务标密封要求一致;

10.2请各投标人另行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以便开标时进行身份验证;

10.3本项目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请各投标人用小信封另行再装一份,以供招标人和监管机构核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山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5746080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时代花园左侧二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187101991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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