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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FAS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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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FAS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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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FAS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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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质保期 |
质量要求 |
评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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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杰东系统工程控制有限公司 |
1068.6672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
通过消防局验收,且取得合格证书是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竣工验收(完整的竣工验收,无漏项,甩项)后且自试运营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
符合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
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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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太通建设有限公司 |
965.0996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交货期自2019年09月开始,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 |
通过消防局验收,且取得合格证书是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竣工验收(完整的竣工验收,无漏项,甩项)后且自试运营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
符合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
8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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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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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名称 |
业主单位 |
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职业资格 |
负责人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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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 |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许仁军 |
高级工程师 |
0879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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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9号线三期东延伸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总承包项目 |
上海轨道交通申松线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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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风-水联动”智能化节能控制系统、车站一体化操作系统、车站一体化操作系统、中央一体化操作系统、地下区间旁通道双向启闭防火门施工总承包项目 |
上海轨道交通十七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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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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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名称 |
业主单位 |
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职业资格 |
负责人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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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集成项目 |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李建君 |
高级工程师 |
G12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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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集成项目 |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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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防灾报警系统 |
南京元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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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单位及原因 |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诺赛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原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业绩“3.3.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6座车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及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的要求;上海通成安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1)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的原件(过时不收):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2)上述要求提供原件的证件资料,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且与原件一致。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评定,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诺赛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上海通成安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未能通过资格评审,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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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投标单位 |
1.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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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14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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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18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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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 |
2018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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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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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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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阎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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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11-83086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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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350331905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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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阎子立 0311-83086928 1350331905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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