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16日 19:30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807659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工 0771-280765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8H15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废标/流标公告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8H155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1-280765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0771-2807659
四、废标、流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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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废标/流标日期:2018年08月16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7月12日就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采[QXCG2018H155]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QXCG2018H15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确定办公耗材(包括日常办公用品、文件管理用品、书写工具用品、培训、会议、展示用品、财务管理用品、电脑耗材等)定点供应商共1家,服务期一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7.63万元/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2018年7月12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15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标信息:
因资格审查家数不足3家,本项目废标。
六、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郑副主任 0771-56797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工 0771-2807659
八、监管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5826232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2807659
七、废标公告期限:自废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废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8月16日
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