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安徽平山电厂二期工程烟气环保检测电梯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CWEME-PSEQ-045)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国内应用于至少 2 台 660MW 等级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电梯成功运行业绩。
3.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真实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现将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真实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公告其余条款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监督部。
三、联系方式
招
人:淮北申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新区梧桐大道 28 号联 系 人:张娱
电 话:0561-30837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联 系 人: 鲍金敏
电 话: 021-62579262
电子邮件: baojinmin@cwem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