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皓顺和二期3#楼、4#楼、8#楼、10#楼、P1#楼、热交换站及2#地下车库工程已由已由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开行审招标核字【201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锦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皓顺和二期3#楼、4#楼、8#楼、10#楼、P1#楼、热交换站及2#地下车库工程建筑面积35898.51平方米。
其中:皓顺和二期3#楼、4#楼、8#楼、10#楼、P1#楼、热交换站及2#地下车库工程
总建筑面积35898.51㎡,其中:3#楼6757.65㎡,建筑高度53.75m,地下2层,地上17层,地下室面积753.38㎡,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
4#楼6775.51㎡,建筑高度53.75m,地下2层,地上17层,地下室面积771.24㎡,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
8#楼11083.68㎡,建筑高度52.35m,地下2层,地上16层,地下室面积1223.69㎡,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
10#楼1443.14㎡,建筑高度10.65m,地上2层,生根在车库基础,框架结构;
P1#楼2344.07㎡,建筑高度6.7m,地下1层,地上1层,地下室面积1959.3㎡,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框架结构;
热交换站200.00㎡,建筑高度6.15m,地上1层,生根在车库基础,框架结构;
2#地下车库工程7294.46㎡,建筑高度3.9m,地下1层,地上1层,地下室面积7193.02㎡,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经审定合同施工图纸内除电梯以外的所有工程内容。
2.3建设地点:静庵路以东、加密路三十一以南、中兴东大街以北。
3.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4.计划工期:671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有效的进冀信息。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6.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7、报名须知
7.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www.hebgc.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8.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至2018年8月2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11.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白洁(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汪显柱(项目负责人)、程俊敏、刘蓓、汪显良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锦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1号楼907室
联系人:白洁
电 话:15612999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01
联系人:程俊敏
电话:1863391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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