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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紫泉河(南岔河)河道改造项目(合作路至兴隆大街)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8-08-20     浏览:0    
核心提示:高碑店市紫泉河(南岔河)河道改造项目(合作路至兴隆大街)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高发改复字【2014】7号文
高碑店市紫泉河(南岔河)河道改造项目(合作路至兴隆大街)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高发改复字【2014】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紫泉河(南岔河)河道改造项目(合作路至兴隆大街)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240天;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竣工日期2019年5月27日
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工作。
6、建设规模:面积约10.9万平方米。其中合作路至龙堂村段面积约3.1万平方米,龙堂段至兴隆大街面积约7.8万平方米。
二、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二项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园林景观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园林绿化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4、有意承担此工程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设计负责人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的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三、报名、购领招标文件地点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4、报名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梁建奎
联系电话:18134322814
地址:高碑店市植物园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高碑店市兴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高碑店市兴华中路54号
联系人:魏晨鸿
联系电话:0312-6396850 heb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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