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遥田镇中心完小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耒阳市发改局以耒发改审批[2018]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耒阳市遥田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遥田镇中心完小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耒阳市遥田镇中心完小校内。
2.3规 模:道路400米,供水管道400米,排水管道500米,篮球场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计划投资约188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满足湘建建[2015]57文规定。即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5.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到帐(北京时间),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帐至专用帐户。投标人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投标保证金收款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帐 号:1206 8170 8804 8689
开 户 行:耒阳市融兴村镇银行电力支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持以下资料:
(1)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出,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填无效);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须三证合一);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7)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关键岗位人员名单一览表及其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建项目;
(10)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单位名称、法人姓名、单位地址必须是一样,否则不予受理);
(11)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验原件,(1)、(2)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3)至(10)留复印件两套(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至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一楼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一楼多媒体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监管部门电话:0734-435596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于开标前7天(遇法定假日顺延)自行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并加盖投保人公章,将查询结果按招标文件要求装入密封袋供评委评审。若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第3个工作日当天重新申请查询,逾期均不受理,未进行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或查询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0.2履约保证金:按1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0日内缴纳,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10.4由于本项目地处乡镇,建议各潜在投标人决定报名投标之前,能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以便于中标签约后项目顺利实施。
10.3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不能随意中途弃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遥田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3487944989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