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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0006200000044360]-公示公告

   日期:2018-08-20     浏览:1    
核心提示:韶关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等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韶关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等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2、采购项目名称:韶关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1、韶关城区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内容包括(1)城区局自助营业厅,为满足城区局自助营业厅建设需求,需租赁该场所。(2)城区局本部办公楼,韶关城区局有7个部门、4个班组、1个供电所,共130余人在此办公,暂无自有办公楼,需要租用该场地作为城区局本部办公楼。

2、韶关供电局本部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内容包括(1)韶关局本部培训中心办公楼,目前局本部培训中心主要负责承接网省公司及局的培训评价任务,每年培训评价任务量巨大,约100余期、5000余人,为保障培训评价场地支持,需租赁该场所作为培训评价及办公场地。同时,该场所内包括第五技能鉴定站的实训场地及设备,每年承接全省20余期的技能鉴定项目,因此需租赁该场地。(2)韶关局本部职工周转房,因主网专业化管理,原在县区局任职的60人需要调整到市局任职,为满足该部分人员周转房需求,需租赁该处房产。

3、韶关乐昌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乐昌市永安能源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乐昌局培训室、电教室、会议室等,乐昌局因办公楼紧缺,自有房产无法满足培训教室安排,为保障乐昌局2018年培训任务,需租赁该场所作为培训场地。同时,乐昌局无中型会议室,为满足会议及活动需要,需租赁相关会议室,并租赁车库10间作为车辆停放使用。(2)乐昌局职工周转房,乐昌局原有周转房使用已超过20年,房屋残旧,不能满足员工住宿条件,并已无周转房满足2018年新招员工,为解决部分员工周转房需求,需租赁该处房产约20套。

4、韶关乐昌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广东电网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乐昌局物流仓库,为满足物流仓库仓储需求,需租赁该场所。

5、韶关乳源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韶关小岛饭店有限公司乳源分店)主要内容包括乳源局小岛营业厅,为满足自助营业厅建设需求,需租赁该场所。

6、韶关始兴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始兴县豪华汽车维修中心)主要内容包括配合输变电管理所搬迁存放物资,为了配合输变电管理所搬迁,解决没有仓库存放物资问题。

7、韶关翁源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翁源县青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翁源局物流服务中心办公室,物流服务中心共10人办公,为满足物流中心员工办公及临时物资的存放,需租赁该处房产。(2)翁源局职工食堂,该场所主要用于翁源局本部人员及龙仙供电所人员约280人职工食堂。

8、韶关翁源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翁源县翁山龙潭林场)主要内容包括翁源局市场部物资仓库,因市场营销部业务量增长,计量设备不断增加,目前计量仓库不能满足需求,部分计量物资存放在距离供电局7公里外的南浦街旧供电所和新江镇连心变电站距离57公里处且面积无法满足电能表、表箱、互感器、计量自动化终端设备等计量物资存放需求,需在城区内租赁房屋作为计量仓库便于物资管理。

9、韶关新丰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新丰县鸿兴电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内容包括(1)丰城供电所东门营业厅,为满足县城供电营业需求,需租赁该场所。(2)梅坑供电局办公楼,为满足当地乡镇供电营业需求,需租赁该场所。(3)新丰供电局物资仓库,新丰供电所暂无可存放生产物资和工程剩余材料的仓库,需租赁该场所。

10、韶关始兴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始兴县长平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太平供电所营销及营业厅、办公,始兴局太平供电所无自有房屋,该所是始兴局中心所,担负始兴县县城及三个乡镇的营销、维护任务。为保障太平所生产、办公场的正常运作,因此需租赁该场地。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10.7.1.7“采购或租赁特定不动产的”。该项目为办公场所租赁项目,为租赁特定不动产。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5.1 韶关城区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

韶关供电局本部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广东方夏集团有限公司

韶关乐昌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乐昌市永安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乐昌市永安能源有限公司

韶关乐昌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广东电网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广东电网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韶关乳源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韶关小岛饭店有限公司乳源分店),供应商名称:韶关小岛饭店有限公司乳源分店

韶关始兴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始兴县豪华汽车维修中心),供应商名称:始兴县豪华汽车维修中心

韶关翁源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翁源县青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翁源县青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韶关翁源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翁源县翁山龙潭林场),供应商名称:翁源县翁山龙潭林场

韶关新丰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新丰县鸿兴电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名称:新丰县鸿兴电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韶关始兴供电局2018年生产、办公场所租赁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谈判对象:始兴县长平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始兴县长平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2 地址:/

6、公示期及公示发布的媒介

1、公示时间为:201808201700分至201808271700分。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66号韶关供电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2000

邮编:510630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谭工

电话:18998665956

电话:15107510014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附件

异议书(模板)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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