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基础设施
工程(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XBD-QH(工程)2018-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晏县尕布龙同志纪念馆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晏发改[2017]173号(文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山东援建资金,招标人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盐县三角城镇;
(2)招标内容:给排水、供热管网、绿化、广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计划工期:78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状况良好);(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网址:www.creditchi gov.cn;) ;(4)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带单位介绍信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601室)填写报名登记表。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网上未报名成功或现场未做登记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参加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21日09:00至2018年08月27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图纸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1日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1日10:00,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海晏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32355
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号夏都景苑4号楼1单元1601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29776
2018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