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格东涌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囊谦县格东涌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玉发改【2018】167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囊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囊谦县格东涌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永道青海公招(工程)2018-045
(3)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
(4)项目地点:囊谦县香达镇
(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10月31日,计395日历天
(6)工程内容:新建道路地坪18243平方米,地面硬化7303平方米,围墙1693米,给(排)水、供电、监控、供暖等附属配套设施。
本招标项目分为 分 标段,数量 2 个标段,其中 1 标段划分描述 包括车行道(包含道牙石),人行道,铁艺围墙,室外给排水消防管网、管沟、检查井,室外供暖管网、检查井、管沟,室外供电管网(包含箱变)、弱电管网、手孔井、室外监控、被动式报警器、垃圾箱等项目; 2 标段划分描述 包括车行道(包含道牙石),人行道,广场铺装、铁艺围墙,室外给排水消防管网、管沟、检查井、化粪池,室外供暖管网、检查井、管沟,室外供电管网(包含箱变)、弱电管网、手孔井、室外监控、被动式报警器、垃圾箱、健身器材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资质, 建筑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自2018年8月21日09:00时至2018年8月27日17: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质版,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 0 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2日9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囊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香达镇
联 系人:才先生
电 话: 0976-7805519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 系人:蒋先生
电 话: 0971-8114839
传 真: 0971-8114839
电子信箱: njydqhfgs@163.com
开户银行: 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账 号: 82010000000391793
2018 年 8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