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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城区主干街道便道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冀州区城区主干街道便道改造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日期:2018-08-21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冀州区城区主干街道便道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衡水市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冀州区城区主干街道便道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衡水市冀州区发展改革创新局以冀州发改审批(2018)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冀州区城区主干街道便道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长安路(桃园大街至金鸡大街)、和平路(迎宾大街至金鸡大街)、建设街(和平路至长安路)、信都路(化肥厂至金鸡大街)、湖滨大道(迎宾大街至金鸡大街)、兴华大街(湖滨大道至长安路)、迎宾大街(湖滨大道至长安路)、金鸡大街(长安路至滏阳路)。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共铺装便道面积92917.01平方米、路缘石2980米、管道22428米;建设砌筑连接井255座。分别为长安路铺装便道面积15192平方米、管道5693米,建设砌筑连接井59座;和平路铺装便道面积18700平方米、管道8611米,建设砌筑连接井108座;建设街铺装便道面积5018平方米、路缘石1968米;信都路铺装便道面积32000平方米、管道8124米,建设砌筑连接井88座;湖滨大道铺装便道面积16326.5平方米;兴华大街铺装便道面积2943.7平方米;迎宾大街铺装便道面积2736.81平方米、金鸡大街铺装路缘石1012米。
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建设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18年11月底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完成以上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资质证书;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贰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7.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满足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中没有行贿记录。(投标人应登录《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进行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8.联合体成员失信行为查询证明,联合体成员失信行为查询证明须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河北CA上传投标文件,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查询办理。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电话:0318-8616506。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3投标单位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
4.4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00分时至2018年8月2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任意时段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版资料。Word版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将下载好的.hzb格式的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左侧点击附件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投标操作视频下载:投标人登录惠招标网站后左侧导航菜单最下方点击“操作视频(投标)”进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3日 9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电子客户端生成的.hzb后缀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河北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本次招标不强制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自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请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且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其递交的数据电子文件相一致,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事后存档使用。
5.4“惠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0311-66187855/7858。
5.5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5.6未在解密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9时30分)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湖滨大道东段路北
邮编:053200
联系人:刘世民
电话:0318-8639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邮 编:053700
联 系 人:陈玲玲
电 话:0311-68099823 15831953121
传 真:0311-68099823
电 子邮件: heb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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