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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1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KGSG-ZB-20181971项目编号:XTJS20180028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已在湖南

招标编号:ZKGSG-ZB-20181971
项目编号:XTJS2018002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已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8-430302-70-03-004198。项目业主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万楼路(莲城大道)以北、富洲路以西。
2.3 规    模:项目占地面积42351.35㎡,总建筑面积198451.73㎡,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分批实施。一期工程:1,2,5,8#栋,建筑面积合计96023.15㎡。其中1#栋建筑面积31053.2㎡,建筑高度99.9m;2#栋建筑面积32533.8㎡,建筑高度94.3m;5#栋建筑面积29618.3㎡,建筑高度99.9m;8#栋建筑面积2817.85㎡,建筑高度12m。二期工程:3,4,6,7#栋及地下室、幼儿园,建筑面积合计102428.58㎡。其中地下室面积36124㎡;3#栋建筑面积26315.29㎡,建筑高度83.75m;4#栋建筑面积31263.64㎡,建筑高度99.9m;6#栋建筑面积3499.47㎡,建筑高度33m;7#栋建筑面积3172.4㎡,建筑高度30m;幼儿园建筑面积2053.78㎡,建筑高度11.5m;总建筑面积中包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1190㎡。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指令后720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
3.3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5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58262625。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55号
联 系 人:陈佳
电    话:139752264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9楼9209室(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明     谭梦婷
电    话:18975296388     134679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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