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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1     浏览: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KGSG-ZB-20181724项目编号:XTJS2018002631、招标条件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已在湖南省湘潭市投

招标编号:ZKGSG-ZB-20181724
项目编号:XTJS201800263

1、招标条件 
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已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8-430302-70-03-004198。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雨湖区万楼路(莲城大道)以北、富洲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2351.35㎡,总建筑面积198451.73㎡,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本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分批实施。一期工程:1,2,5,8#栋,建筑面积合计96023.15㎡。其中1#栋建筑面积31053.2㎡,建筑高度99.9m;2#栋建筑面积32533.8㎡,建筑高度94.3m;5#栋建筑面积29618.3㎡,建筑高度99.9m;8#栋建筑面积2817.85㎡,建筑高度12m。二期工程:3,4,6,7#栋及地下室、幼儿园,建筑面积合计102428.58㎡。其中地下室面积36124㎡;3#栋建筑面积26315.29㎡,建筑高度83.75m;4#栋建筑面积31263.64㎡,建筑高度99.9m;6#栋建筑面积3499.47㎡,建筑高度33m;7#栋建筑面积3172.4㎡,建筑高度30m;幼儿园建筑面积2053.78㎡,建筑高度11.5m;总建筑面积中包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1190㎡。栋建筑面积31263.64㎡,建筑高度99.9m;6#栋建筑面积3499.47㎡,建筑高度33m;7#栋建筑面积3172.4㎡,建筑高度30m;幼儿园建筑面积2053.78㎡,建筑高度11.5m;总建筑面积中包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1190㎡。
2.4 招标范围:天元广场·玺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施工工期:720日历天;
2.7 监理服务期:1080日历天(其中工期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3.2.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须具备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湘潭地区最多已同时担任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湘潭地区已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符合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1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2 监理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 人防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单位。
3.6.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交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派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万楼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55号
联 系 人:陈佳
电    话:1397522649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9楼9209室(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明     谭梦婷
电    话:18975296388       134679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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