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沅江市2018年度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招标项目已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8】6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沅江市2018年度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招标项目。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泗湖山镇、共华镇、黄茅洲镇、阳罗洲镇、南大膳镇、漉湖芦苇场及茶盘洲镇。
2.3 项目概况:沅江市2018年度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招标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招标人主导项目开发,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投资方全额投资参与土地综合旱地改造水田项目开发建设。旱地改造水田约13100亩(旱地面积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最终指标面积为结算依据),指标开发成本每亩8500元,概算投资为11135万元。项目所形成的旱地改造水田指标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按约定方式和标准进行回购。项目建设期为120日历日。
2.4 规 模:沅江市2018年度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招标项目约13100亩,通过引进社会投资人进行实施,分为3个标段实施。
2.5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投资额如下:
注:此表中旱地面积为初步概算,旱地面积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最终指标面积为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土地或土地整理或土地平整或土地复垦(具体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明的内容为准);
3.2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社会投资主体中标后,沅江市市外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须在沅江市成立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并实施该项目;项目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项目公司承担合同中归属于社会投资主体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但社会投资主体应履行的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予以免除;项目公司系独立法人单位,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置组织架构,自主经营,社会投资主体应设置专门机构和专人对项目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项目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不受非法干涉;
3.5要求投标单位可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除自有资金以外,社会投资主体中标后根据中标价需要融资的部分须在招标人发出开工令后10日内提供商业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银行保函或现金(现金全额汇入指定双控账户)】。社会投资主体中标后必须在公示期满 10日内以现金方式将人民币1000万元汇入指定双控账户,方可签订合同,逾期未缴纳的招标人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
3.6社会投资主体中标后必须在公示期满 10日内按照现金人民币200元/亩(亩数以旱改水面积为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后方可签订合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属于指标开发成本),逾期未缴纳的招标人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本次同时招标的3个标段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均按照废标处理。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y-ggzy.com/)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8月3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90821052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7-2655572。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0.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4投资人须在2018年8月28日上午9时至2018年8月28日下午17时去项目实施地点自行踏勘,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招标人代表:李婷联系电话:0737-2806518),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投资及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9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江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
地 址:沅江市桔城大道
联 系 人:李婷
电 话:0737-28065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007370066 0737-2266185 0731-85135397
传 真:0737—2266185
邮 箱:90821052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