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HXR-公招(服务)2018-13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门源县东川镇尕牧隆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1.2 招标人名称: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1.3项目批准:关于门源县东川镇尕牧隆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实施方案的批复 (北水字【2018】175号)
1.4项目资金来源:水利发展资金
1.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门源县东川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61.81hm2,各项治理的措施的数量为:梯田工程1440.28hm2,沟头防护29座,谷坊184座,护岸工程1595m,水土保持林257.37hm2;封育治理2664.16hm2,封禁围栏31.865km,封禁标牌12个。
全过程施工监理。
2.3招标范围:全过程施工监理
2.4施工工期: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7日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7日)
2.5 项目总投资:2056.86万元
2.6监理最高限价:40.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8月22日至 2018年 8月27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请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持以下有效证件资料: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由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4.1在西宁市五四西路 61号 (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11楼111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4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4.5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9月11日 11:00时,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采购及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电话:0970-861220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 61 号 (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11楼1113室内)
邮 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971-8166685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巷(城西)支行
账号 :0801 2010 0006 3177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