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廊开管经标核[2018]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人行天桥主桥一座,长57.625米、宽5米,梯道桥2座,宽5米;
工程内容:主桥为一跨简支两端带悬臂结构,跨径布置为2.5+52.625+2.5=57.625m;主梁采用钢箱梁,桥墩采用钢柱墩,基础采用柱基础。
计划工期:为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10日,工期82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所标注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至2018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廊坊市友谊路会展中心院内
联系人:李延亮 电话:0316-25576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写字楼6层)
联系人:王旭 电话:0311-83051745 177336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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