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阳光里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木阳光里项目(二期)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株发改核[2016]7号文、株发改核[2017]4号文、株发改核[2018]13号文,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木阳光里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迎宾路与规划二路交汇以西区域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5栋高层住宅楼、2栋2-3F商业用房、1栋3F幼儿园、会所、地下商业及配套的社区用房、小区内道路、地下停车库、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320051.92平方米。项目拟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其中2.1期主要建设4#、5#、6#、7#、8#、9#共6栋高层住宅楼、幼儿园、会所、地下商业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126288.93平方米(含幼儿园5052.09平方米);2.2期主要建设1#、2#、3#、13#、14#、15#共6栋高层住宅楼、商业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146639.16平方米;2.3期主要建设10#、11#、12#共3栋高层住宅楼及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47123.83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为195169.46万元,其中2.1期投资76116.09万元,2.2期投资89777.95万元,2.3期投资29275.42万元。
2.4 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相关现行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工程勘察与设计,其中: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初勘、详勘)和施工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含公共区域的二次装修、园林景观绿化、人防、基坑支护)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1概算编制以及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2及时安排专业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协助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安全问题;3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4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各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2 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勘察设计补偿费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8 月 22 日至2018年 9 月 12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答疑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8年9 月1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2003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9、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国投水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株洲国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0731-2271711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22885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