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泉大街(玻璃厂路--长信西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人:邢台路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金泉大街(玻璃厂路--长信西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泉大街(玻璃厂路--长信西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监理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以邢批投资[2018]3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路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玻璃厂路--长信西路(K2+823.493-K4+625.428)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全长约1442米,包括上跨京广铁路桥一座、道路、排水等工程。
2.3工程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监理周期:4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铁路行业监理甲级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8月23日08:30至2018年8月29日17:3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8月23日08:30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17:30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小组:赵昊瑞(项目负责人)、王丽、薛彦玲、胡晓飞、崔全堂
招标人代表:张玉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路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西区冶金路482号
联系人:张玉姣
电 话:0319-22988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人:崔全堂
电 话:0319-258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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