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哮喘专科)二次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哮喘专科)二次装修工程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招〔2014〕59号和慈发改社会〔2015〕1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慈利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次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哮喘专科)二次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零阳镇;
2.3 规模: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哮喘专科)二次装修工程,室内装修主要内容为1-12层地面、天棚、内墙、卫生间等装饰,招标控制价总价为:22142272.19元,其中: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0769714.65元;幕墙、雨蓬、采光顶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372557.54元。
2.4 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地面、天棚、内墙装修、卫生间改造、幕墙、雨蓬、采光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行政公章。
3.5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为准。
3.6 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已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网页打印件,并注明查询官方网址及查询密码,未注明或注明了但无法查询的,该证明无效。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资料400元/套,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生成的订单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购买凭证;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570852312@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转包或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变更。若中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履职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中医医院
地址:慈利县中医医院内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 158744472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998号欢乐城1栋12楼
联系人:李忠勇 李明辉
电话:0736-7708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