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市第一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论证结果公示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水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江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8月23日 14:4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30日 17:00 | ||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0-8939910 | ||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水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天河中路198号3幢2楼208、209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水务局的委托,准备就鹤山市第一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8月22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项目论证会信息及项目基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论证会信息:
采购人名称:鹤山市水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一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编号:HS18702BG74
采购预算:人民币450万元
论证小组成员:王以强、赵振晖、林斌斌(采购人代表)
论证时间:2018年8月22日15:00时
论证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二楼评标4室
二、论证过程与结果:在论证过程中,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详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采购需求、商务要求、评标办法和合同范本等进行论证,目的是使招标文件内容能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和公正竞争,同时能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经论证,论证小组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提出一致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分别独立签署了《论证意见表》。
三、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
四、本项目论证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公示附件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单位反映提出。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天河中路198号3幢208
采购项目联系人:曾俊青
联系电话:0750-3561121
传真:0750-3561121
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鹤山市第一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项目》论证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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