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农行片区棚户区改造(中盛斓亭)二期工程(5#、6#、7#、地下车库A区、B区、门卫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核字(2018)8号、任发改投资核字(20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邢台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资金17205265.8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任城镇光明路西侧。
(2)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3)投资额:5722.73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6)监理范围:招标范围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共25713.75平方米;其中:5#楼8906.06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6#楼9269.09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7#楼813.7平方米,地上2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A区1700.99平方米,地下1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B区4913.01平方米,地下1层,框架结构:门卫及配套公建110.90平方米,地上1层,砖混结构。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29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任县东方花园东区8号门市
联系人:冯旭阳
联系电话:0319-75180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张欣
电话:0319-523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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