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通信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36大类产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北京华通信联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8286
2.2项目名称:北京华通信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36大类产品
2.3招标范围:华北油田地区所用电子工业产品
2.4供货地点:用户所在地点
2.5供货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0日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3. 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 09200145 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北京华通信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36大类产品”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过长,汇款单上可写关键字)”。
3.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8位纳税人识别号(需几个文件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或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 发售时间:2018年8月23日下午17:00 — 2018年8月28日下午17:0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27日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C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D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E 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必须到用户所在地点安装、调试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编:10084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88023404-809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华通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