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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东旭国际一期B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4     浏览:1    
核心提示:长房东旭国际一期B区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房东旭国际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房·东旭国际一期B区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房东旭国际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沙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长发改备案[2017]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房·东旭国际一期B区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房·东旭国际一期B区施工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

2.3  建设规模:东旭国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第一期B区包括1#、2#、3#、4#、5#、6#、7#高层住宅、沿街商业、台地层及负一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面积约24.7万平方米。实际面积按照规划联系单中的规划核面面积确定

2.4  工程造价: 本次招标概算总投资额约7.4亿元

2.5  资金来源: 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7  监理质量等级 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照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等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监理员 6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3.9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参与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入围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    /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

4.2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5.2交纳时间:2018年8月30日下午14: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料审查时予以查验。

5.3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帐    号:693287077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东旭国际一期B区工程监理)。

6. 报名方式及时间

6.1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9)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0)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1)监理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2)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3)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2 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28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 报名地点: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 基本资格审查

7.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7.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递交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下午14时00分;

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前台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9)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0)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1)监理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2)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3)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与报名资料一致,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 入围方式

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9.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成功入围的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010)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731-85117733

 

10.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 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4898622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东旭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369号

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1010房

联 系 人:邹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31-85117733   传    真:0731-8512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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