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委托,对4504.18.08二异丁酯招标所需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催化剂奥达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12-0803-10934-B1 2.项目内容:4504.18.08二异丁酯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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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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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酯类\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99%)优等品 | 120.00 | 吨 | 包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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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1日、甲方库房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的ISO9000证件。不能提供否决。 2.提供有符合需求企业的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国标、行标、企标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检验员的有效证件。不能提供否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24日8:00时至2018年8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3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9月13日09:00时前与蔚小雷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冯超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框架协议价格执行: (1)以入围标供应商的最低价作为中标执行价。(调价机制,按照市场异丁醇价格的变动进行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价格调整,调价比例为异丁醇: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1.3:1,在异丁醇市场变动超过±5%时启动调价机制,乙方向甲方出具近叁比采购异丁醇的发票复印件或照片,双方协商确定新价格,审批通过后进行调价。 ) (2)最高限价为354万元。 2.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供应商资格后审不合格或排名靠后的淘汰。如投标人≥3家,则选一主一辅一备,评审合格且排名靠前叁家为中标候选人,主、辅、备供应商供货比例60:30:10;不保证招标物资在有效期内全部执行,不保证备选供应商供货量,当主、辅供应商供货均不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时,其剩余份额转由备选供应商供货。 3.首次供货中标供应商,需按招标人新剂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和试用程序(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试用考评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试用后经过评价不合格,则中标人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合同。 。 21.投标说明:无。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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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蔚小雷 | ||||||||
电 话: | 0546-6070733 | ||||||||
电 子 邮 件: | wzyuxl@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冯超 | ||||||||
电 话: | 81502705 | ||||||||
电 子 邮 件: | fengc.chji@sinopec.com | ||||||||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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