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数值模拟研究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QT018JFR176C11506BD/ZBDL-2018390
2.2项目名称: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数值模拟研究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项目
2.3项目概况:充分收集厂址附近海岸地质、地形和地貌以及海岸带泥沙运动情况,通过对厂址海域的海床及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的数模、物模研究,了解厂址海域的海床及岸滩稳定性,以及泥沙冲淤演变情况,掌握其发展变化规律,分析论证泥沙对液态流出物排放工程、厂区护岸工程的影响情况,为海工建、构筑物的设计和厂址的安全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 (1)收集厂址海域不同时期的水下地形资料(实测水下地形图、海图),开展地质地貌调查,对厂址海域的水下地形资料用海床演变学的方法对海床的演变规律进行研究,并对泥沙来源进行分析。
(2)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开展底质取样工作。
(3)在充分搜集工程海域附近围填海、码头等工程的实施及规划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在自然条件下以及人类活动(水工建筑、围垦)对液态流出物排放及护岸工程海域大范围内海床冲淤变化的影响。
(4)分阶段通过数值模拟和物理模型试验的方法研究龙安项目工程建成后对工程海域大范围滩面冲淤变化的影响,对液态流出物排放工程以及护岸工程的影响。预测龙安项目工程建成后1、5、10、20、30、40、60、80年内厂址附近海域海床及岸滩稳定性情况和泥沙冲淤变化情况,给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结果,包括工程海域的冲淤强度、年冲淤量和冲淤分布等。
(5)龙安项目的液态流出物排放工程以及护岸工程的初步方案,待后续提供。
(6)应针对不同的液态流出物排放工程以及护岸工程方案,研究工程附近海域的波浪场、潮流场、悬沙场、地形冲淤场的变化,预测工程海域海床及岸滩稳定性情况和泥沙冲淤变化情况,并结合液态流出物排放数、物模试验的成果,对液态流出物排放工程以及护岸工程方案进行评价和优化,给出合理的推荐方案。
(7)通过研究提供风浪与含沙量的关系、各种潮流与含沙量的关系、水深与含沙量的关系的成果。
(8)在恶劣天气(包括台风)情况下,对排放口泥沙发生骤淤及护岸堤脚发生冲刷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并对其带来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评价,提出防淤和防冲刷措施。
以技术任务书中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2.5项目地点: 龙安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1) 2018年10月30日前,提交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
(2) 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数值模拟研究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 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编后的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物理模型试验最终成果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二者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
2.8最高投标限价:无。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数值模拟研究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15:00 — 2018 年 9 月 3 日17 :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D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 年 9 月 21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资格: 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具有岸滩稳定性和泥沙冲淤数值模拟研究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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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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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 编: 100840 联 系 人: 李雯 电 话: 010-88023404-804 传 真: 电子邮件: cathina@163.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