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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7     浏览:3    
核心提示: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项目

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2014]418号和天发改[2018]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大托村;

2.3  建设规模:社会福利中心红线内的室外工程和红线外的外排水工程,室外工程主要为景观绿化建设及围墙修建,外排水工程主要为污水外排管道铺设等;

2.4  工程造价:2498348.17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1.现有破损围墙拆除外运及重新修建成品铁艺栏杆,2.室外建设四角亭、防腐木廊架及铺装透水砖或花岗岩园路,3.栽植桂花、香樟、银杏等乔木及栽植刚竹、春娟、月月桂等灌木,4.门卫室建设、不锈钢电动伸缩门及停车系统设备安装,5.室外景观照明及绿化浇灌管道安装,6.场外铺设DN60OHDPB排水管等。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按合同约定;

2.11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此项目不需要入围业绩);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长沙市、天心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中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祥支行

账    号:800000733920015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长沙市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场外工程”。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7日至 2018年08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02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8层821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满足本公告第五条“资格合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上述所有原件资料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按顺序整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9月1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南栋东头2232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tianxin.gov.cn/txwebup)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管

监管机构: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10. 招 标 人

建设单位:长沙市天心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肖超

联系电话:0731-882821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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