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嘉顺综合总厂 的委托,对 广东嘉顺综合总厂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ZSW18201FC206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嘉顺综合总厂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2.98万元(其中包含未成交单位的经济补充费3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嘉顺综合总厂业务用房的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单体规划报建、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期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房屋建筑各专业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空调、防雷、消防、电梯、绿色建筑、节能、管线综合平衡(其中弱电智能化系统无需进行设计,但是在建筑方案设计中要综合考虑预留相关的管槽)、调整水池后与原有综合管网的衔接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室外给排水、排污、道路、项目高低压变配电、室外照明、消防、绿化、弱电和智能化系统管线规划等。
2、项目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现场考察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供应商应该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且联合体不能超过两个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将被拒绝。若联合体参与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磋商报名截止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成交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3、报价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如联合体参与的,报价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否则报价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报价供应商在“信用”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则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
注:(1)除上述资格要求的第2、3项外,其余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且满足要求。
(2)联合体参与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报名资料和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报价供应商”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磋商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企业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7)勘察设计保密协议(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的附件);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以联合体参与的,须提供,格式参考第五部分附件1)。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9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磋商时间:2018年9月11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嘉顺综合总厂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20-87413269
传真:020-87413258 邮编:51054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传真:020-83595411 邮编:5100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4
磋商文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8hprpkJCMXEtjNjO8yoARw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