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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生态新城二号安置小区(三期)及配套建筑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7     浏览:2    
核心提示:芙蓉生态新城二号安置小区(三期)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19号文核准,建设资

芙蓉生态新城二号安置小区(三期)项目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1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芙蓉生态新城二号安置小区(三期)及配套建筑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

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

1.3建设规模及概况:长沙市芙蓉区芙蓉生态新城二号安置点三期项目已经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1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该基地地处北靠纬二路,东临双杨路,南邻桐西路,西面与桃园路隔一城市绿带,本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24165.8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165.8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0000平方米。设计指标需满足规划条件书和规划依据图的要求。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设计周期(含勘察):35日历天;

(1)方案设计阶段:中标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规划及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阶段:规划及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完成;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水平缩短设计周期,提前完成相应设计文件。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8招标范围:

1.8.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1.8.2设计内容部分:概念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具体包括单体建筑的建筑、结构、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等各个专业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完工的以上所有阶段设计内容,现场设计服务及相关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各阶段过程报建配合服务。(具体范围详见发布的设计任务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及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8万平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的设计项目)入围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中完全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2.4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及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投标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勘察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8万平米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的勘察项目)入围勘察业绩(提供勘察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未注明勘察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4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勘察负责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5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建筑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8若其为评标结果的中标人,必须在长沙设立分支机构。

三、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1、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规定参加开标会)。

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  8 27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八、投标报价

按(原)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以总价形式报价。

1、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为2006487.00元。

2、各投标人应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1805838.30(含)至2006487.00(不含)]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勘察费用统一按90元/米报价,投标人不得自行报价。

九、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8月 31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9.2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门户网站上发布,答疑文件将会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9    26  日9:00整(北京时间,下同);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4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予以公示,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

 十三、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6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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