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既有道路海绵化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BOAOZB183111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既有道路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审字【2018】53号批准建设,唐审投资招【2018】26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了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既有道路海绵化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新华道(站前路-开越路)、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
2.3建设规模:工程改造总里程19761.496米,其中新华道(站前路-开越路)路段
长12121.502米,北新道(站前路-河西路)路段长7639.994米;
2.4质量标准:合格;
2.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8日8:30至2018年9月3日下午17: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年9月8日下午17:0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地 址: 石家庄桥西区友谊南大街122
邮 编: 063000 邮 编: 060091
联系人: 张玉兰 联系人: 刘强
电 话: 0315-2829404 电 话: 13703114556
传 真: 0315-2829404 传 真: 0311-83055039
hebj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