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清5、6号机组调试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全周期检定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FQ718JFR168C11506BD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BDL-2018367
2.2项目名称:福清5、6号机组调试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全周期检定项目(第二次)
2.3项目概况:根据福清5、6号机组调试工作的需要,为保证调试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的有效性,需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送检。
2.4招标范围:福清5、6号机组调试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全周期检定工作,需要在福清5、6号机组调试工作期间对调试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定。在合同执行期间,暂定检定次数为四次。
2.5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核电厂区福清核电5、6号机组所在地
2.6服务期:本项目的预计执行时间在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具体服务期限以福清5、6号机组的调试进度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和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第一次已经报名付款的,本次不需要再次付款)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5、6号机组调试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全周期检定项目(项目名称可简写)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三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8位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29日17:00 — 2018年9月4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D栋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 年10月9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授权的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机构。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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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zhangzfc@cnpe.cc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10-88023404—807 传 真: 电子邮件: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