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口电站库区会同县青朗至漠滨段公路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JZ(H2018)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托口电站库区会同县青朗至漠滨段公路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会发改招办[2018]13号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会同县移民开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托口电站移民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项目估算总投资897.43万元,路基、沥青路面、安全设施及预埋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期:本项目各标段计划工期为180天(日历天),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1年。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还需入湘登记证或网上查询入湘登记)。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8月-2018年8月)至少具有二个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系指≥19km的四级或四级以上路基、沥青路面、安保设施且交(竣)工验收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须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须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应提供近6个月(2018年3月-8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网上查询信息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或连续两次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次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果以信用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4.3 招标文件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
5.3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 )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5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7年第51号》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会同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10. 附件
附件1: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会同县移民开发局
地 址:怀化市会同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45-88283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600号金磊富域城写字楼21楼2101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745-2272808
附件1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施工招标。
或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托口电站库区会同县青朗至漠滨段公路维修工程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申请。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