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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施工

   日期:2018-08-30     浏览:1    
核心提示: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项目已

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项目已东发改【2015】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东安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安县监管中心即“三所合一”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白牙市镇林角村海竹山,湖南五监狱南侧

2.3  规   模:总投资约5700万,总建筑面积16602.66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8869.24平方米、拘留所建筑面积2373.6平方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789.06平方米、武警营房建筑面积2509.87平方米;配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60.89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7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拘留所,看守所,业务用房,攀爬楼,武警营房,大门,武警训练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1月至2018年8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投标单位确认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④如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20181月至2018年8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有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按上述要求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基本户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29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代表身份验证不合格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421504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89746863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1856908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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