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急救中心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张家口市急救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急救中心工程电梯采购安装
1.2建设单位:张家口市急救中心
1.3招标范围:电梯采购、安装(一部客梯、一部货梯)
1.4资金来源:市财政
1.5计划工期:供货期90日历天,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招标报名条件
2.1潜在投标人应是具有电梯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由其授权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持有拟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且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只能代理一种品牌的产品;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以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和以上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
2.2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系列认证;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4具有2015、2016、2017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2.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盖投标人公章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9月5日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10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急救中心
邮 编:075000
联系人:苏主任
电 话:0313-8045809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邮 编:075000
联系人:师帅
电 话:0313-5981661
传 真:0313-5981661
电子邮件:hs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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