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北湖区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工程监理,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款“投标人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公里及以上四级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现更正为:“投标人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4)款“1、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计5分。2、投标人每增加一个30公里及以上四级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10分。3、本项最多计15分。”现更正为:“1、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计5分。2、投标人每增加一个3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10分。3、本项最多计15分”。
三、凡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