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用于华能日照热电厂#2炉脱硝入口CEMS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本采购计划将日照电厂将#2炉脱硝共4套CEMS系统进行改造以满足系统稳定运行需要。
1.2招标范围:
华能日照电厂#2炉脱硝入口CEMS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将#2炉脱硝A/B侧共4套CEMS系统及取样探头进行改造。分析仪更换为西门子U23系列新分析仪,更换相关控制系统PLC和预处理回路。同时预处理部分采用烟气补充除水装置(空气四联过滤总成)干燥,辅以冷凝除水备用的双路设计,以保护分析仪不被水汽侵蚀。详见技术规范书。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基本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未有、行业、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华能日照电厂的不良记录。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申请人资格条件
4.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
4.2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3投标单位应具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能力,或者具有相应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4.4投标单位投标产品在国内的电厂项目(300MW等级及以上)有3个以上、投运三年的业绩。随资格预审文件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采购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网站http://ec.chng.com.cn(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5.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5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招标方要求的文件);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3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5.3.1获得招标文件时,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3.2招标文件费:0元。
★备注: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邮箱:rzdcky@126.com
招 标 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