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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融中心基金小镇项目会客厅(1#栋)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31     浏览: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湖南金融中心基金小镇项目已由湘江新区以2017062号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

1.招标条件

湖南金融中心基金小镇项目已由湘江新区以2017062号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圣鸿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金融中心基金小镇项目会客厅(1#栋)精装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滨江景观道以东,茶子山路以北,坦山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50m2,其中营销中心面积约1500平方米,办公样板间约130平方米,后勤区及楼梯间约920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2.5  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2.6  工期要求:8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

2.9  招标范围:湖南金融中心基金小镇会客厅(1#栋)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营销中心、样板间、营销中心后勤区天棚、地面、墙面装饰、电梯门套及轿厢装饰(电梯轿厢装饰仅含1#栋会客厅的电梯轿厢)、水电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5.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5.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精装修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精装修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7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8年8 月31 日起至2018年 96 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0731-82223721

7.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  97 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文件。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 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类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8.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 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 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 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14. 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5. 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6. 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7. 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18.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套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www.hnxjx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changsha.gov.cn

11.招标人: 长沙圣鸿置业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8号喜地大厦807室      电话:0731-84159716

13.行政监管: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电话:0731-8879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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