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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

   日期:2018-08-31     浏览:1    
核心提示: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永三

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已由江永政发改字【2017】56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江永发改许准字【2018】157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补助、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永县源口瑶族乡;

2.3资金来源:补助、地方配套、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源口水库,横开河村,大田村,黄土坳村,源口乡集镇,上村,八角亭,小河边村等总面积约33.8平方公里(以红线图为准)范围的总体规划暨知青部落修建性规划(含桃川至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沿线重要节点场地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以及知青部落区域的设计方案与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其中3#楼,建筑面积为266.6㎡;4#楼,建筑面积为261.4㎡;5#楼,建筑面积为286㎡;6#楼,建筑面积为446㎡;7#楼,建筑面积为485.2㎡;9#楼,建筑面积为729.6㎡;10#楼,建筑面积为2280㎡;11#楼,建筑面积为347.6㎡;12#楼,建筑面积为270㎡;13#楼,建筑面积为266.6㎡;14#楼,建筑面积为170㎡;15#楼,建筑面积为117㎡;16#楼,建筑面积为117㎡,17#楼,建筑面积为117㎡;18#楼,建筑面积为92㎡;陈列馆(博物馆),建筑面积为8055㎡总建筑面积为14307㎡,总投资约7000万元(以县财政审核为准)

2.5招标范围:

①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知青部落修建性规划

②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承包;

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对知青部落设计创意以及承包工程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工期要求

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知青部落修建性规划工期40天;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一期设计工期: 60 天(日历日);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一期工程施工工期:240天(日历日);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规划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7质量要求:总体规划、修建性规划、一期设计符合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深度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其中旅游总体规划符合旅游局《旅游规划通则》;一期工程设计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且还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质量要求为合格产品;施工符合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旅游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旅游规划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具有丰富的规划设计经验

(2)项目团队全体人员必须参加规划考察调研编制等全过程;

(3)项目团队规划设计人员应有旅游、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历史文化、经济、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艺术等专业人员组成;

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项目设计团队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其中设计负责人 1必须具有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余4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给排水各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项目施工队伍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在办理单个项目施工手续时须按湘建建[2015]57号文配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

(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2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或未在规定期间内参保的,一律做废标处理,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

(4)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由分别具有符合要求的规划、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叁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踏勘时间定于2018年95830 (北京时间),

统一集合地点: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但在踏勘过程其所发生意外事故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结合湘建建[2013]282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5.2交纳方式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 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基本帐户转入指定帐号,以到帐为准。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江永三源湖农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暨小镇一期--——知青部落建筑(EPC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前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获取,恕不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276278274@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江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督电话0746-57517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永县永明东路329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746284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风荷路89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郭女士       

电  话:13974636028  1521164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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