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236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新都区位于川西平原腹心地带,是四川省省会城市成都市市区之一(定位为北部新城、成都新区),素有“天府明珠”和“香城”之称。区域北与德阳市广汉、成都市青白江区毗邻,西与成都市彭州、郫县接壤,东、南与成都市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相连。全区幅员面积497平方公里,六分之五为平原,六分之一为浅丘。新都区现辖3个街道(新都、大丰、三河),10镇(新繁、新民、清流、龙桥、马家、泰兴、木兰、军屯、石板滩、斑竹园),全区总人口77.69万人。项目部主要施工范围:清流片区、新繁片区、团结沟片区;
清流镇地处成都市新都区西北面,东与彭州市蒙阳镇相邻,西至彭州市致和镇,北与彭州市九尺镇、蒙阳镇为邻,南以青白江与新繁镇、新民镇为界。东南距新都城区26km,南距省会成都市区33km,全镇村12个(社区),面积32.76平方公里。项目2018年主要承建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清流片区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污水管全长5642m,检查井293座。
新都区新繁镇位于成都市区18公里卫星城圈层上,距成都市外环路9.5公里,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35公里,成彭、新郫高等级公路分别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交汇于此,新繁是一座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面积83.5平方公里,包括四个居委会,九个涉农社区,29个村,新繁镇土地面积8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646亩。本工程涉及新繁镇11个村或社区。污水管全长27237m,检查井1254座。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水泥稳定碎石将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项目部,主体工程项目部所需水泥稳定碎石。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剂量4% | m³ | 1818.6 |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项目部项目工地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剂量5% | m³ | 5877 | |
合计 | ||||
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水环境综合项目施工指定现场。 | ||||
说明: 1.投标单价为新都毗河项目施工现场交货价(含卸车费):水泥稳定碎石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出厂价格、保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包括其他运抵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装卸车费用。 2、材料必须符合DB41/T 864-2013《公路水泥稳定碎石抗裂与施工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 3、水泥稳定碎石数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交货现场可过磅抽检,现场随机取样,如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供方全部负责。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9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工程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水泥原材应使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符合GB175-2007的要求,要满足初凝时间4小时以上和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小时以上)的要求,禁止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及受潮变质水泥。基底层碎石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1.5mm,集料压碎值不大于26%。
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压实度不小于97%,碎石级配组成上增加4.75mm粒径以上的含量,占70%,形成骨架密实结构。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天无侧限抗压设计强度≧4MPa;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天无侧限抗压设计强度≧4.5MPa。其他技术要求按照DB41/T 864-2013《公路水泥稳定碎石抗裂与施工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
6.3以上标准均以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原材料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水泥稳定碎石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稳定碎石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9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446354043@qq.com,以供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8236)。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编:610066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项目部
联系人:龚煜
联系电话:18996286961
九、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