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湘农综[2018]11号文和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6号文立项和 湘潭市财政局以潭财农综[2018]6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农业综合开发2018年湘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乡市白田镇、潭市镇、东郊乡、东山办事处;
2.3 建设规模:约1.0万亩;
2.4 项目投资:约1503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要求工期:100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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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涉及村(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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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标段 |
白田镇新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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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标段 |
白田镇白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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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标段 |
潭市镇安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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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标段 |
东郊乡旺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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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标段 |
东郊乡花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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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标段 |
东郊乡三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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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七标段 |
东山办事处双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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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八标段 |
荷花桥村、五星村、九雁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二年(2016年8月-2018年8月)要有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局系统、国土局系统、农业局系统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3.3 投标文件中需载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与中标后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至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结束。如施工过程中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发生变化则认定为工程转包,取消中标资格。同一项目委托人只允许投一次标。若无项目委托人的,则默认项目经理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在上年度(2017年度)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考核评比中,被农业综合开发单位(指湖南省所有农业综合开发单位)通报评为基本合格的企业,不许投标本项目;被永久取消投标资格以及在全国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违法记录的,均不许参与本项目投标,经资格后审查实或公示期举报发现的,将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虚假现象,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全部损失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人中标后,不能变更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从报名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 禁止围标、买卖投标人资格和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8 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各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为柒万元整;第二标段、第七标段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三标段为伍万元整;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段、第六标段、第八标段为壹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5.3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年9月 3 日~2018年9月 7 日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 9月 26 日 9 时 00分;开标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湘乡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湘乡市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3873201707
招标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乡市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工贸新区转盘处)
联 系 人:舒先生
电 话:0731-56792082 13975201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