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沧港镇菱湖村、沧浪街道玉花桥社区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沧港镇菱湖村、沧浪街道玉花桥社区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8]12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现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寿县沧港镇菱湖村、沧浪街道玉花桥社区农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ZKGSG-ZB-20182528
2.3建设地点:汉寿县境内
2.4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约397.98公顷。
2.5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施工费用约673万元。
2.6工 期:90天(日历天)/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农田水利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及其他工程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投标报名,且投标报名到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报名均无效。
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控制价(万元) |
备注 |
1 |
玉花桥社区 |
14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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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花桥社区 |
1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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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菱湖村 |
13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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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菱湖村 |
1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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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菱湖村 |
14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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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5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7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完成一个类似工程经历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小农水项目)或国土整理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类似工程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为准。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11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个人二代身份证;
5.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个人二代身份证;
6.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开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7.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完成一个类似工程经历证明材料;
8.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的办理证明文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或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0.报名时,须将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结束后,退还非中标单位的原件,并将中标单位的相关证件移交给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实行押证管理证,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1.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清单。
注: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均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两套,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交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拟任项目岗位人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 6 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人:许丽红,监督电话:0736-2861276
10、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汉寿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51175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黄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63619884、1536777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