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业电影电视中心《食尚大转盘》栏目宣传片、动画制作及视频制作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3日 17:40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03日 09:00至2018年09月10日 16: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 09:30至2018年09月14日 09: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号楼10层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14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号楼10层会议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超、艾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2105311、18910809508 | ||
| 采购单位 | 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薇010-821015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超、艾宁010-62105311、18910809508 | ||
| 附件: | |||
| 附件1 | GXCZ-18630131-农业电影电视中心《食尚大转盘》栏目宣传片、动画制作及视频制作项目-【邀请公告】.doc |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业电影电视中心《食尚大转盘》栏目宣传片、动画制作及视频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业电影电视中心《食尚大转盘》栏目宣传片、动画制作及视频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GXCZ-18630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艾宁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5311、189108095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薇010-821015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超、艾宁010-62105311、1891080950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5)本项目要求磋商报价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竞争性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9月03日 09:00至2018年09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每天9: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购买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30至2018年09月1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号楼10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号楼10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艾宁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5311、1891080950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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