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2*330MW机组氢站制氢设备大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二次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 项目概况:
原氢站系统为DQ—10/3.2型中压制氢设备,包括氢气系统、氧气系统、碱液循环系统、补充水系统、冷却水系统等,制氢系统采用集中全自动控制方式,按工艺要求保证系统及各设备的起、停及事故情况下的工艺参数显示及运行状态显示,系统能使合格的氢气自动进入氢气储存系统,不合格的氢气自动排放,并在低于设计值时自动起动,系统设有必要的事故报警,自动联锁和保护功能;原氢站自控系统由下位机和上位机两部分组成,可根据工艺的操作条件设置检测、调节、报警、联锁及电气控制系统以保证制氢装置可靠、安全、高质量的运行,下位机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PLC选用SCHNEIDER公司生产的QUANTUM系列,系统主要的调节、控制、联锁保护功能由它完成。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 2000中文版,监控软件采用iFIX3.5软件,运行人员可以直观的监视各类系统参数,手动干预各调节参数和控制参数,下位机与上位机之间通过光纤进行以太网通讯。
海电2*330MW机组制氢装置大修,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本大修工程所涉及的技术引进、技术方案的制定、现场问题施工处理、现场安装调试、材料及配件提供、技术培训及服务等全部工作。
1.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1.3计划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30天内设备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技术协议签订后50天内完成大修、安装施工及设计、调试、组态等任务最终交付招标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气体设备、制氢设备、电站辅机产品、电站辅助设备、电力设备及备品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维护、安装等业务;
2.2.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3企业税务登记证;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5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7 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企业具有2*300MW机组及以上氢站制氢设备大修或机组配套投运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运行投运或改造业绩超过3台套。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3.2 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3.3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3.4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5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
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3.6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4日9:00起至2018年9月10日17:00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投标人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7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9月5日9:00起至2018年9月17日12:00止。
3.7.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3.7.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3.7.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7.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3.7.5 招标文件费:500元整,文件费发票开取相关事宜与财务联系。
3.7.6 银行电汇账号及财务联系方式:
收款人: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帐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联系人:程茜 电话:0471-3339923
4、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4.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4.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318室
联 系 人:扈洁
联系电话:0471-3339926
电子邮箱:nmghmzbdl@163.com
招 标 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联 系 人:赵旋
联系电话:0473-4558063
二O一八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