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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永、长潭、潭耒、溆怀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出口计重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釆购、安装及调试工程

   日期:2018-09-05     浏览:2    
核心提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永、长潭、潭耒、溆怀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出口计重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永、长潭、潭耒、溆怀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出口计重设施

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永、长潭、潭耒、溆怀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出口计重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釆购、安装及调试工程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批〔2017〕69号和湘交批〔2018〕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计重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深入贯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库的批复》(湘交批[2017]69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和湖南省关于高速公路车辆运输车规范运营专项年行动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等文件的要求,杜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降低高速公路运营成本,提高高速公路收费额,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确保高速公路结构物安全和运营环境安全,加快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拟对长永、长潭、潭耒、溆怀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入口治超及出口计重设施改造。

2.1.1入口治超系统

本项目包含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辖收费站,其中包含长沙分公司、潭耒分公司、怀化分公司共计21个收费站的入口治超设施改造,由于长沙分公司实施出口计重升级改造,其中李家塘收费站出口车道有3套计重设备采用轴组式、雨花收费站出口车道有2套计重设备采用轴组式,共计5套轴组式计重设备。为了减少资源浪费、合理利用原有设备,将5套轴组式计重设备安装在分别安装在长沙收费站、雨花收费站、昭山收费站、马家河收费站、永安收费站。各建设站点分布情况见下表:

序号

分公司

收费站个数

站点分布

1

长沙分公司

7

长沙收费站、雨花收费站、昭山收费站、三一收费站、马家河收费站、永安收费站、黄花收费站。

2

潭耒分公司

9

株洲西收费站、伞铺收费站、王拾万收费站、朱亭收费站、新塘收费站、大浦收费站、冠市收费站、新市收费站、耒阳收费站。

3

怀化分公司

5

溆浦收费站、大江口收费站、辰溪南收费站、花桥东收费站、怀化北收费站。

2.1.2出口计重系统

本项目包含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辖收费站,其中包含长沙分公司、潭耒分公司、怀化分公司共计19个收费站的36处出口车道计重设施改造。各建设站点分布情况见下表:

序号

分公司

收费站个数

分布情况

1

长沙分公司

5

永安收费站:2处;黄花收费站:2处;雨花收费站:3处;马家河收费站:2处;李家塘收费站:3处;共计12处。

2

潭耒分公司

9

株洲西收费站:3处;伞铺收费站:1处;王拾万收费站:1处;朱亭收费站:1处;新塘收费站:2处;大浦收费站:2处;冠市收费站:1处;新市收费站:1处;耒阳收费站:3处;共计15处。

3

怀化分公司

5

溆浦收费站:2处;大江口收费站:2处;辰溪南收费站:2处;花桥东收费站:2处;怀化北收费站:1处;共计 9处。

2.2标段划分:本次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永、长潭、潭耒、溆怀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及出口计重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招标设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整车式计重系统设备、轴组式计重系统设备及辅助设施的采购及安装项目(含原有设备拆除并运送至指定地址、主称台基坑改造、出口车道岛改造等),包括土建施工、专用返回车道建设、秤台排水改造、限高龙门架等安全设施的安装、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包含计重系统与现有收费系统的对接)、管线预埋工程、首次计重标定、测试、试运行、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范项目专用本和清单)。

2.4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含交货期)60天(其中由于永安等几个收费站拟进行车道改扩建,因此这几个收费站的设备改造实施时间应根据收费站车道改扩建施工时间进行相应调整),试运行期90天,质量保证期2年,其中设备传感器质量保证期5年。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3投标人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品牌商标,且必须在原厂生产,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一家投标人持此型号货物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8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2018年9月1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资料毎套1000元,图纸清单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7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举行公开标。

5.2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整。

(1)投标人釆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    号: 84318999910100031001311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2。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31-88749827

传  真:0731-887498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邮  编:410004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31-84434718

传  真:0731-84434718

 

监督部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88770091(基本建设处)

0731-88770122(基本建设处)

传  真:0731-88770094(基本建设处)

邮  编:410004

 

       2018年9月5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品牌商标,且必须在原厂生产,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一家投标人持此型号货物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

2.2015~2017年,每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站用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200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 他 要 求

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提供1个省份的高速公路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评价且为优良。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25分
技术部分:20分
投标报价:55分
其他评分因素:/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0.5%、1%、1.5%、2%、2. 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分标段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偏差率)

分值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

10

技术先进性

投标产品在防滑、防尘、连续(过车)称重、坡度称重、轮胎(轴)识别、防作弊、传感器维护更换上具有自主专利的,每种专利0.5分,满分为3分(本加分项按7大类别来计分,提供《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 评价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5)其它要求的计基本分5分。

2、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提供2个省份的髙速公路用户单位售后服务评价且为优良的计6分,提供3个省份的髙速公路用户单位后服务评价且为优良的计7分。

(提供高速公路用户单位的售后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得分按省份计算,以上用户单位将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进行网上公示)

投标人的业绩

10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3)业绩要求的计基本分6分。

2、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站用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每增加50套加1分,最多加4分。(以上业绩将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进行网上公示)

投标人的财务

5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财务要求的计基本分3分。

财务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2017年净资产收益率8%,得1分;8%且4%,得0.5分;4%且0%,得0分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017年资产负债率65%得1分;>65%且85%得0.5分;>85%得0分;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20分)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5

投标设备能满足项目基本需要的计3分,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轴组称)、整车式称重平台设备,经认定属于行业先进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设备安装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方案

5

投标设备安装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能满足项目基本需要的计3分,有创新性工作计划建议和方案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2分。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5

入口治超和计重收费设备中高速动态称重系统(轴组称)、整车式称重平台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的计3分,重要性能指标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项加0.2分,最多加2分。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5

入口治超和计重收费设备改造实施期间,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分,技术服务方式、质量保证期及期间服务等相关承诺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项加1分,最多加2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5分)

评标价得分

55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55-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 得分=55+偏差率×100×E2;

其中:E1=1  E2=0.5

2.2.4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 (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2.2.4 (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2]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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