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电网  铁路  发电  内蒙古  核电  风电  辅机  钢球  消防 

远安县新华书店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5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远安县新华书店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
        1.招标条件

远安县新华书店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525-52-03-00796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12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远安县新华书店综合楼建设项目,以商业办公、文化休闲为一体,设计6层,占地面积约56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89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 9月6 800分至201891112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60000.00(大写:陆万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929 930,地点为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CA锁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6.3 具体要求:①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8 9290930

7.2开标地点: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大道33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24756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7

人:郭永珍、胡苏明

联系电话:1890717218613469968945

hubeibidding
 
 
扫一扫快速入网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