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河北省饶阳县人民医院
交 期 货: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对上述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从衡水市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自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书应于2018年9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衡水市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书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凭证,
5.2投标书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30000元,并于2018年9月28日14:00时前汇到如下帐号:
开户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饶阳分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饶阳支行
帐 号:100959512056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李志远
电 话: 0311-83086851hb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