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锡矿山南矿区土壤表层渗滤液收集管网及
配套污水处理站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要求 “2.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而招标文件第32页附表4:资格评 审记录表第2项对资质的要求是“是否具备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 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及以上资质。”,二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为准。
2、 招标单位提供的财政预算评审中仅涉及部分设备及管道清单,无 土建清单,土建工程量及缺少的设备管道清单是否自行根据提供的图纸及 自行编写?不统一发布?
答:不编写。按提供的设备及清单报价即可。
3、 招标单位提供了实施方案,同时招标文件中提及对污水处理工艺 设计,并作为评分考核项目。是否统一按照该实施方案中的处理工艺进行深度设计?还是投标单位另行设计?
答:统一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处理工艺进行深度设计。
4、 本招标项目为渗滤液收集与处理项目,属于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程,而本次招标设计资质要求的是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污染修复工程”的设计范围并不包含渗滤液 的收集与处理,而且“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资质已经完全满足此次项目对设计资质的要求。本次招标设置的资质条件跟招投标法第18条“是否相符?
答:以“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为准。
5、 招标文件P38页附表4:资格评审记录表,出现了机电资质的要 求的,而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并未出现此项资格要求,是否为错漏。
答:是为错漏。以“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为准。
6、 招标文件中未涉及到技术具体要求,是否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来 编写,方案中的废水处理工艺流程是确定的工艺流程吗?能否进行修改?
答:招标文件中未涉及到技术具体要求可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内容编写。方案中的废水处理工艺流程是确定的工艺流程,可根据各自专业水平完善。
7、 招标文件P9第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请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不在另行通知,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问此处是否是要表述成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是说下载件应当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附件?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 招标文件P10第3.7.3 (1)投标文件封面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章,并加盖单位章,而招标文件P21第3.7.3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 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请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是否不需要加盖私章,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即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 请问投标文件目录中“五、设计方案、六、承包人实施方案”两 大点,整体胶装装订不方便,此两项是否可以单独另册胶装?若可以,另册胶装后密封要求是否不变,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 招标文件P17第1.11分包规定,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而第五章为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招标文件P113请明确采购负责人是否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即可?
答:采购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没有职称要求。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5367385819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4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73861123
监管单位: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