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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扬子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总承包项目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6     浏览:2    
核心提示: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EVA电伴热系统所需电伴热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EVA电伴热系统所需电伴热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25-2949-11467-B1

    2.项目内容:扬子EVA电伴热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伴热装置\220/380V 10kW
2.00
包1-扬子EVA电伴热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2月20日、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专业伴热设计软件导出的热损失计算表(应该直接从设计软件计算结果中打印出来)以确保设计选型、及电器参数的正确性。 3.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至少2周(14天)的现场安装指导服务时间,并在供货范围中体现,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生产商应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产品应取得FM认证或CSA认证或UL认证或ABS认证。爆炸危险区域内安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应取得NESPI或CQST或PCEC等防爆认证。 5.本次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内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化工等易燃易爆装置的正常使用三年以上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为准(证明其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未体现货物技术指标,还应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6.推荐品牌直投,如必须使用代理商,同一型号同一品牌的进口产品,仅限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代理商投标应有相应的有效授权文件。 7.考虑到标的物对本装置(易燃易爆装置)的安全连续生产和介质温度稳定对装置正常运行的重要性,为尽可能避免引发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本次招标的电伴热装置必须为主流知名的进口品牌产品。 8.品牌生产企业具有所需物资设计、生产供应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关的必需的证书 9.技术标书完整性要求,标书必须完全满足请购书的技术要求。严格按技术请购单文件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做出积极响应, 在技术标书内有供货一览表,并与请购单供货范围保持一致。 10.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 11.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12.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3.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4.制造商业绩要求:3个单笔合同总价100万元及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提供3套已运行的电伴热系统用户安全稳定运行报告、反馈意见或同等用户认可文件(需用户盖章)。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5日8:00时至2018年9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一路139号石化物资大厦2楼开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一路139号石化物资大厦2楼开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9月28日09:30时前与陈龙昊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刘庚欣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和系统操作等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本标为电子招标,需从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请咨询400-819-8786。 (4)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陈龙昊
电 话:
021-58661350
电 子 邮 件:
wzchenlh@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刘庚欣
电 话:
13816585326
电 子 邮 件:
liugengxin.ssec@sinopec.com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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