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ZB17022018031
1、招标条件
新华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沧州电力)物业设施改造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新华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EPC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沧州电力)物业设施改造EPC项目
2.2、工程规模:沧州电力公司4个职工家属小区物业设施改造工程,主要进行家属区屋顶、墙面、小区道路、照明灯具、监控系统、绿化等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沧州市清池北大道墩子楼小区、沧州市清池北大道维康路小区、沧州市维明路工程队小区、沧州市医院东街120间小区。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计划设计周期:1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根据甲方要求对沧州电力公司4个职工家属小区物业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改造施工工程等。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承担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本单位供职,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7日9:30分至2018年9月12日9:3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的投标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招标人:沧州市新华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17-31598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鼓楼广场2102室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317-5305052
附:本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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